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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 (第1/2页)
于是刚刚乱糟糟“声讨”何晨的原始人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 “大荒!战斗!” “我们狩猎,我们战斗!” “杀死阿柏怪,杀死大食花!” “食物!食物!” “吃吃吃!” “杀杀杀!” …… 参差不齐,五音不全,就像是无意义的嘶吼一样。 但同时,有种苍莽、遒劲、浑厚味道。 声音响彻云霄,甚至能感觉到连乌云都震散了少许。 “这……” 何晨感觉自己燃烧起来了,血液都在沸腾。 对!这才是史前的歌曲!这才是大荒之歌! 不是什么软绵绵的思乡之曲,更不是缠绵悱恻的靡靡之音。 大荒之歌,是狩猎之歌,是战斗之歌,是杀戮之歌! “咩——” 不只是部落人在你一句我一句地乱吼,就连小白也禁不住一声长鸣。 刚刚何晨唱歌它都想打人了,而现在,它有种一定要叫上一两句的感觉,不然身体里的血液太沸腾了。 “呱呱!” “哒加~” …… 不只是小白,部落内好多精灵伙伴都被他们的歌唱声影响,开始鸣叫起来。 场面乱糟糟的,比刚刚还乱。 “额,不行不行。” 场面失控了,整个篱笆墙内,现在简直就是群魔乱舞、魔音灌耳。 “娘嘞。”何晨苦笑。 不过就在这时,丰碑山上传来一声悠扬雄浑的长吟: “咩——” 同时,白蝶爷爷那苍老而充满杀气的心灵感应声,忽然回响在众人心中: “杀,杀杀杀!” “轰” 只是四个字,众人的声音立刻被压了下去。 部落安静了。 何晨感觉到眼前一红。 战斗,血液,狩猎,逃亡。 他仿佛看见了当年的白蝶爷爷跟随着灵巫一起。 从遥远的北方,从虫部落覆灭开始,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最终才来到这里。 一路上,狩猎,被狩猎,袭击,被袭击。 血液和汗水齐飞,死亡与生存同在。 这是史前! 大史前! 精灵不是宝可梦,也不是神奇宝贝。 是魔兽。 吃人,也被人吃的魔兽! “呼——” 晌久,何晨吐出一口气,睁开眼睛,大汗淋漓。 天空中,雨水似乎都小了一些。 而白蝶爷爷似乎也只是被他们吵醒,一时激动地嚎了两句,然后就没声音了。 “崽子,这是不是你想的那什么?哦对,歌曲。” 雨水淅淅沥沥,翅他们似乎也才刚刚从白蝶爷爷那四个“杀”字中缓过来。 狩猎队众人现在看起来精神很好,跟之前闲得病殃殃的样子截然不同。 歌曲的力量。 “是,这就是歌曲!大荒之歌!” 何晨抹了一把额头的雨水加汗水,眼睛亮了亮:“叔,你们先回去,我也回去想想,晚上大家一起唱歌!” 刚刚那种大合唱,再次给了何晨一些新的想法! 文明!文化! 这是加深凝聚力的办法! 旗帜、墓碑、纪律、部落之歌,这都可以增强文化的向心力,无形中也能增强部落人的战斗力。 以前的部落人,被抢走了就成了别的部落的人,而有了这些“虚”的东西,就算被掳走,也会想着再跑回来的! 而且,为了保护部落,保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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