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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2页)
。 俩人不敢耽搁,火速赶往现场,到时,正是上班高峰期,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叽叽喳喳地讨论,还有熊孩子跑来跑去,薛默和刘思源赶紧把围观的人群给驱散,支起了警戒线。 刘思源找到了报案人,那是一名姓王的中年男子,早起去上班的路上撞见了这样的惨案,当即吓得魂飞魄散,哆哆嗦嗦地给警察打了电话,然后便一直在不远处的小卖部坐着,抽烟冷静。 刘思源把王先生带上了巡逻车,用保温壶倒了杯热水给他,接着便开始例行公事地记录,而薛默则守在现场。 这不是薛默第一次到命案现场,但看到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仍然会觉得难过伤感,他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投入在工作中,维持秩序。 命案是属于刑警的工作范围,薛默他们能做的只是保护现场,尽量不要破坏证据。 人群稍稍退后,薛默便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现场的状况,他并没有动手碰任何一件证物,只用肉眼观察。 昨夜没有下雨,在尸体被发现前也一直没有人经过,但这个路段没有监控,给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被害人为男性,脸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痕,满脸都是血污,很难看清面貌,只能粗略估计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致命伤在脖子上,伤口非常整齐,喉管和大动脉都被整齐地切断,受害人的脖子几乎都要断裂了,从这样触目惊心的伤口来看,凶器应该非常锋利,凶手的手臂也极有力,下刀的速度相当快。被害人的上衣有翻动痕迹,没有手机钱包等等值钱物品。另外,在薛默肉眼的观察下,凶手并没有在现场留下脚印,被害人的血弄得到处都是,凶手一点儿都没有踩到,或者说他特意抹去了。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是速战速决,没有缠斗。 于是薛默猜测,这凶手是突然出现,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被害人杀死,再迅速逃离现场。 从现场来看,似乎是一场突发性的抢劫杀人案,而且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可细想一下,薛默觉得有点不对。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如果仅仅是求财,应该是先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哪怕是被害人不肯就范,也应该是有一定的搏斗,接着再对被害人下手。这上来就直接将人给割喉,如果是突发性的抢劫杀人,实在是说不通。 所以薛默猜测,凶手原本就是打算杀死被害人,也并不是临时起意,很可能是与被害人本来就相识,也一直跟着被害人,最终选择了这个没有监控的地方行凶。之后拿走被害人财物,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把这次事件伪装成抢劫杀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首先需要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应该会有所收获。 薛默正在想着,便见人群自动散开,让开了一条路,团结街派出所所有民警全部出动,还有刑警大队的李队长、赵警官,以及刑警大队一些其他的警员。小县城里发生这样的案件算是很轰动,所以来的人自然不少。 去年破获一起入室窃案时,薛默就和这二位有过接触,双方简单交流,薛默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李队长,在场的一位中年刑警在听完薛默的猜测时,当即表现出了不屑,颐指气使地对薛默道:“小兄弟,你去看看有没有记者,这里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薛默非常好脾气地点头,和自己所里的同事一块儿站在了警戒线边上守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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