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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2页)
,几乎扰乱了当时所有高考生和中考生,学生们不约而同地猜测考试会不会被推迟或者取消。 最后老师带来了确切的消息:考试如期进行。 到了最后的时刻,考生们个个都有点头悬梁、锥刺股的味道,就连平时不怎么学习的学生都开始了临时抱佛脚。晚自习关灯后,还有不少同学在教室燃起蜡烛、打开手电筒继续奋战。 当所有人都在做最后努力的时候,叶歧路反而放松下来了——晚自习的教室里已经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同学们都见怪不怪,对于叶歧路这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真·学霸,是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的…… 只是在自习休息的课间,走在操场上,能听到从小树林里飘来的零零碎碎的吉他声,随着夜风徐徐吹来,带着离别的味道。 是的。在考试前夕叶歧路每天都要带着易云舒送给他的那把吉他,晚自习的时候就去远离教学楼的小树林里摸几下。 有时候柏鹏飞也陪叶歧路一起去。 叶歧路弹吉他,柏鹏飞在旁边写散文诗。 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大概都少不了吉他和诗歌。 叶歧路还记得之前易云舒对他的评价:“杀猪一样的音色。”——这话易云舒没说错,同样一段旋律,甚至同样的几个音,他弹出来的和之前易云舒杨平科他们弹的简直云泥之别。 所以想弹好吉他,首先要练习的就是音准和音色——音准他是没任何问题的,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音色。 叶歧路根本不会弹吉他,也没有人教他,连最基本的指法和技巧也不知道,基本上就是拿上手随意发挥,通常都是非常简短的小调,磨合音色的。 不过,拿上手玩得兴趣正浓的时候,叶歧路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的手指越来越痛。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痛,到后来磨皮、出血—— 然后考试的那天到来了。 叶歧路就用流着血的手指,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他的中考。 虽然最后的成绩出来,他没有半点的发挥失常,但叶歧路还是气不打一处来——那种握着钢笔每下一笔都刺痛的感觉,没尝过的人永远体会不了。 这是吉他给他上的第一课:疼!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考试结束进入漫长假期的叶歧路,开始了没日没夜与吉他纠缠斗狠的日子。 越是疼越要弹,越是流血越要弹! 不过这种情况也没有持续太久,等到伤口上磨出了茧之后,只要不是一天连续弹超过八丨九个小时,都再也不疼了。 那会儿每天早晨叶歧路都会背着吉他骑车去民族文化宫前弹琴。 因为那几年美国电影卷起的风暴,胡同、花园、文化宫等地方到处都是爆炸头、蛤丨蟆镜、喇叭裤或者瘦脚迷彩裤、扛着大卡座收录机的小青年,成群结队地茬舞、茬琴、茬架。 “茬”字在这里就代表了不服气、不服输、叫板,更简单粗暴点理解就是一个字:怼。 所谓“抽烟喝酒跳霹雳,男女厕所都敢进”—— 叶歧路一般会找个花坛边坐着,自己练琴。 广场上时不时就来两伙人,也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就开始茬舞,机械舞、擦玻璃、僵尸扑、残疾步,见面就开始一顿瞎乱跳。 最后的结局不外乎是打架。 叶歧路就一边弹琴一边围观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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