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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1/2页)
馆,源自1863年。” “我是艾比斯先生。”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说,“我想我应该请你吃顿晚饭,至于我这位朋友,他还有些工作要做。” ◆ 美国某处 纽约这个城市把萨立姆吓坏了,他用双手紧紧保护着自己的样品箱子,把它搂在胸前。他很害怕黑人,害怕他们瞪着他看的样子;他还害怕犹太人,他们全身上下都是黑色,戴着帽子,留着胡须和一缕卷发。犹太人可以通过衣着打扮辨认,还有很多他分辨不出是什么种族的人。他害怕熙熙攘攘的人流。所有不同外貌、不同种族的人,都从他们高高的、肮脏的大厦中涌出来,拥挤在人行道上。他还害怕车辆发出的喧嚣吵闹声。他甚至害怕空气,闻上去既污浊又香甜,和阿曼的空气味道完全不同。 萨立姆在美国纽约已经待了一周。每一天,他都要上门拜访两到三家不同的客户,打开他的样品箱,向他们展示铜制的小装饰品和小摆设,包括各种各样的戒指、瓶瓶罐罐和迷你手电筒,还有帝国大厦、自由女神像和埃菲尔铁塔的模型,全都闪烁着铜的金属光泽。每天晚上,他都要写一份传真,发给家乡马斯喀特的姐夫福劳德,告诉他这一天他没有获得任何订单,或者,在某一个让人高兴的日子里,他获得了几份订单。(但是,萨立姆痛苦地意识到,订单的利润甚至远远不够支付他的机票和旅馆帐单)。 因为萨立姆无法理解的某些原因,他姐夫的生意合作伙伴帮他预订了纽约42街的派拉蒙酒店。那家酒店让他晕头转向,让他产生幽闭恐惧症,与他格格不入。另外,酒店非常昂贵。 福劳德是他姐姐的丈夫,他并不是很有钱,但却是一家小装饰品工厂的合伙人。工厂生产的所有东西都是出口的,出口到其他阿拉伯国家、欧洲和美国。萨立姆已经为福劳德工作了六个月,有点怕福劳德。传真上,福劳德的语气越来越难听。晚上,萨立姆坐在他的酒店房间里,诵读他的可兰经,安慰自己一切都会过去,待在这个陌生世界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 他的姐夫给了他一千美元,用来支付旅途中的各种费用。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时,他觉得这简直是一笔巨款。但是,花钱的速度比萨立姆想象的快得多。刚抵达纽约时,因为害怕被人看作贫穷的阿拉伯人,他向每个人塞小费,给他遇见的每个人付钱;后来他意识到,尽管他从小费中得到了好处,但也许别人在背后会更加笑话他,于是他就完全停止付小费了。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坐地铁时,他迷路了。他辨不清方向,甚至错过了约会。现在,迫不得已时,他乘出租车,其他时间走路。他蹒跚着走进暖气过热的办公室,脸被外面的寒冷空气冻得发麻,外套里面却汗流不止,脚上的鞋子沾着泥泞。当凛冽的寒风沿着大道吹过来时(在纽约,大道是从北到南,而大街则从西到东,就这么简单,因此萨立姆很容易就知道朝拜麦加应该朝哪个方向),裸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肤冷得要命,仿佛被鞭子抽打一样。 他从来不在酒店里吃东西(酒店的住宿费用是福劳德的生意合伙人出的,吃饭的费用则必须由他自己支付),他在外面卖三文治的小店和其他小食品店里买些吃的,藏在外套底下偷偷带进酒店。这样过了几天之后,他才发现这种事根本没人管。即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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