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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写完一章就二更。 第七章 林公子揽着个妖娆俊俏的妞儿,正百无聊赖听靶场教官介绍枪支种类,使用方法。他本来对这些毫无兴趣,身边这个刚得手的新欢偏要来长长见识,以便和她那帮小闺蜜有些与众不同的新鲜谈资。他正宠在兴头上,便带她到这儿消遣。不想一抬头,竟看见了闻三爷。 他甩开新欢,惊喜地上前打招呼:“真是巧了,在这儿碰见您。您也来玩枪?” 闻三爷淡淡应了。林公子看见他身边的叶云墨,有点儿讶异:“这不是天下春那个小美人儿吗?”又见到他脸上的刀疤,“哟,怎么还破了相了?不听话被教训了?三爷,不是我说,这小美人儿虽然好看,可脸都这样了您还带着,多辱没身份哪。您要是喜好这款,老弟我帮您物色物色,一定给您找个顶尖儿的!” 闻三爷听他说得四六不着,叶云墨的脸色也越听越沉,便随口应付了几句,推脱有事,带着叶云墨走了。 他们上了车,叶云墨问:“你怕不怕得罪他爹?” 闻三爷说:“不能说怕不怕,是我为什么要得罪他爹。”他饶有兴致地明知故问:“怎么了?” 叶云墨淡淡道:“不怎么,我就是恶心他。” 闻三爷大笑,亲昵地捏他脸:“不错,有点儿妖颜惑主的范儿。”他往后座一靠:“我帮你收拾他,你有什么交换条件?” 叶云墨不耐烦道:“没有,爱帮不帮。” 他人都已经任他摆布予取予求,还假惺惺谈什么交换条件,多虚伪。 “帮,当然帮。”闻三爷调侃他:“我等着爱妃哪天把朕的后宫给搅和黄了,那才够劲儿呢。” 叶云墨哼了一声,扭头盯着车窗外,不再说话。 自那以后,闻三爷似乎打定主意要讨好他这位“奸妃”。一天早上叶云墨刚醒,睡眼惺忪地下了楼,就看见闻三爷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幅装裱好的画框抬了进来。 叶云墨问:“什么东西?” 闻三爷意气风发地说:“你不是喜欢字画?过来瞧瞧。” 叶云墨抬眼瞧着,是幅书法作品,临的碑文,款印是清朝的东洲居士何绍基。 他仔细看了一会儿,问:“哪儿来的?” 闻三爷说:“拍卖行,三百多万拍回来的。” 叶云墨笑:“字写得不错,可惜不是何绍基的真迹。恭喜三爷,三百万打了个水漂。” 闻三爷挑眉:“哦?愿闻其详。” 叶云墨沉吟片刻,说:“东洲居士喜欢临碑帖,一生中临贴无数。他执笔的方法很独特,叫回腕法。”叶云墨比了一个姿势:“像这样,手往里扣,手指对着胸口拿笔。” 闻三爷皱眉:“看着好别扭。说句不好听的——像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在写字。” 叶云墨被他的比喻逗笑了,“是有那么点儿意思,不过本来业界对这种执笔法也是褒贬不一的。实际上,除了他,也没人用得好这种笔法,这就使他的字非常难学。业界对他的字有这样的评价:凝结涩拙,微颤遒劲。”他看了闻三爷一眼,忍俊道:“通俗点,你就按照你自己理解的,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写字不太稳。” 闻三爷了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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