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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不想费劲给他起个好名字,偷工减料就把老公和自己的姓加一块。 往户籍室的民警那报了“林易”这个名字。 林易想着,只要改了名字,把那小辫绞了,他也是一纯小爷们,叫个这么烂大街的名字也没啥大不了的。 于是林小易跟着同班的小厉晨曦上蹿下跳来回干坏事,好像干坏事才能证明自己是一小男孩似的。 被老师罚站的时候,林小易童鞋开心极了,觉着自己终于爷们了一回,再也不会被老师划拉到小姑娘那一群里了。 要说林小易吧,和小厉晨曦有段不得不说的浪漫往事。 两人挺有缘分,在成为幼稚园同班之前,有一次老妈带林小易去逛商场,林小易被他那不负责人的老妈扔在儿童游乐区就自个儿逛街去了。 林小易看着他妈走远了,转身在人堆里一眼就看见了闪闪发光的小厉晨曦。 为什么说闪闪发光呢? 因为小厉晨曦当时穿得特板正,一身英伦格子小西服,还打个小领结,衬衫一丝不苟扣得可严实了。 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 林小易看到他时就想着,这小孩品味多好呀,比他妈给他买那些花花绿绿印着小人的衣服好看多了。 林小易深谙“近朱者赤”的道理,觉着和这么有品位的小孩做朋友自个儿也能变得格调高雅起来,以后就可以彻底挣脱老妈买来的那些女孩玩意儿了! 小厉晨曦混在一堆鼻涕口水娃里真是格外耀眼。 林小易蹭啊蹭的就朝着他旁边挪过去了,小厉晨曦看了他一眼,眉尾一挑:“你干嘛一直盯着我?” 林小易往他旁边一坐,扭了扭身子:“我觉着咱俩可以成为朋友,别的小孩我看 不上。” 小厉晨曦显然觉得林小易这话说的有拍马屁的嫌疑,当即就被拍得轻飘飘的,拿出自己的PSP和林小易头对头玩了起来。 那天林易他妈又犯二了,回到家才一拍大腿想起来,儿子给落商场游戏区了!连忙屁颠儿屁颠儿开着车回去找。 当时林小易和小厉晨曦玩得正高兴呢,他妈来了他还有些不乐意走,临走时回头看了眼小厉晨曦。 发现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对他笑。 当时林小易就想,他要是能把小厉晨曦带回家养大就好了。 不过小孩子的想法总是特别容易变的,等过了大半年,林小易就把小厉晨曦给忘干净了。所以在幼稚园又看到这小孩时,他的嘴张的有鸡蛋,不,得有鸭蛋那么大。 小厉晨曦得意的走过去,往林小易身边一坐,主动伸出手对林小易说:“又见面了,我叫厉晨曦,既然这么有缘分,咱以后就做好哥们吧。” 林小易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早晨的阳光就像晨曦的名字一样,有一大片金黄色暖洋洋的阳光洒在了他身后。 把他的笑容照耀得格外温暖,一路蔓延到了林小易心里去。 厉晨曦的那句“好哥们”把两人绑在了一起,一直相伴成长了十六年。 ****** 两个人幼稚园小学都在一块,同级同班,天天打打闹闹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好,初中那会身边的男生都开始蠢蠢欲动了,在感情上也开始有了情窦初开的趋势。 林易算是比较晚熟那一类,或者说他心思没在那上边,除了每天跟着厉晨曦厮混,其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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