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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追逐着沈未晴的后脚跟,随着一声关门终于挡住它们的去路。沈父跺跺脚,抖掉皮鞋上的水珠,家里飘着一股刚做好的饭菜香。沈未晴换鞋进屋,把一直捏在手中的纸袋随手放到餐桌,感觉大腿有些痒。低头看,一只雄壮的、毛绒绒的东西正伸着舌头拱她的腿,见成功引起她的注意后,它兴奋地嗷呜几声,在周围来回转圈,尾巴不停摇晃。 江榆楷家的狗真是随了他的性格,一样的粘人。 沈未晴弯腰摸摸它的脑袋顶,招惹这家伙立起来趴到她身上。成年的巨型犬猛扑下来,她未做防备,差点没站稳。 福多怎么在这?沈父跑进厨房把菜一样样端上桌,沈未晴趁机问他。 碍事的吸尘器挪到一边,沈母递给她碗筷,沈未晴自觉地去舀饭,听见她答:不是突然下雨了嘛。那时候它正在院子里玩球呢,那雨一点预告没有哗就下下来了,我听见它在外头叫,就开门先把它放进来,等雨停再送回去。 没事儿,送不送回去都一样,反正它平时除了吃饭都在院子里待着。沈父道,逗福多几声,不过它吃什么啊? 楼上刚把它的狗粮送下来一份,已经喂它吃了,喏,盆在那。沈母指指墙边,只有装着水的那盆还有余量。 要不是福多实在太大又难抱,江榆楷也想把它干脆抱回去。 不过它好像不太乐意,就连看到他来送食物的时候,都一溜烟往沈未晴房间躲,生怕他这就把它带回去。气得江榆楷站在原地无可奈何:你还挺随我! 他的自我认知倒是清晰。 福多虽然名字看着接地气,其实是国外运回来的纯种狗,听得懂hello和sit down,原名Fido,到江榆楷家后被本土化,成了福多。 他现在摇尾巴卖乖,实际性格挺凶悍,曾一言不合咬伤过小区里的斗牛加吉娃娃混合团伙,尽管是它们先招惹的它。经此一役,它在小区俨然成为满身威仪的太上皇,平时不问世事,但谁都不敢招惹。但江家为免不必要的冲突,在院子里还是用绳把它拴好,限制住他的行动。 如此骁勇的福多,自然也有几分英雄气概,对女士极为友好。上至阿姨奶奶,下至少女妹妹,只要遇到,它走路的脚步都能比平时轻几分在这之中,它最喜欢的还是沈未晴。 她坐在餐桌吃饭,它就趴在她脚边,尾巴一甩一甩地扫她脚踝。 沈未晴若一直不理它,它就失宠般地哼唧,爬到它的大腿。弄得她得夹一次菜,揉一次它。对福多,她的耐心比对江榆楷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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