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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第1/2页)
脸上掠过时,向瑯心里闪过一抹被狠狠一扯的沉重。 不。 这是错觉。 一定是的。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一直都是这样的向瑯,他一直都那么潇洒自在、无拘无束,拿得起也放得下,没有什么能牵绊住他,没有。 从前是这样,现在有什么理由不这样? 人们陆陆续续地到来,后花园从热闹变得更为热闹,李润钻在人群里四处搜寻向瑯的踪迹,恨不得拉着他炫耀一圈,向瑯极有先见之明地借着人群错开了他,在这喧腾中竟有点无所适从,顺手拿了杯香槟,找了个角落坐下,以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望着这一片灯红酒绿,不由烦躁地抓起自己的头发,妈的,难道他已经老了? 青春这玩意儿真是,说走就走。前不久他还觉得20多的人都能叫大叔了,一转眼,他自己就成了自己眼中的大叔。 可怕,太可怕了。 正在独自哀叹,一只手不请自来地搭上了他肩膀,“Hey——” 向瑯抬头看向后方,一个同样白肤金发的男生笑眯眯地看着他,不过人家是正宗的高鼻梁,深眼窝,蓝眼睛,明媚而温暖。 明媚而温暖那是对纯情小女生的,向瑯没这么多杂七杂八的心思,他能想象到的画面只有一种。 “You alone?”男孩问道。 向瑯看着他,一时之间没有回答,男孩以为他听不懂英文,又笑了笑,顺手拿过他手中的香槟,喝了一口,意味不言而喻。 向瑯还是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理应说no,因为这类baby boy不是他的菜,可他没有说,迟迟没有说。 直到男孩伸出手,“e here.” 两道身影低调地离开了人群。 金发男生看起来纯情,狂野起来不逊色于向瑯,不用猜都看得出久经沙场,这很正常,不是那类人,也不会来这种地方。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他回想起了漂泊异乡那段时光。多久没有这样□□了?自打回国以来——自打认识林青以来。 熟悉,却不代表他怀念。 只是,习惯罢了。 这是他活着的方式啊。 “向瑯。” 一道声音恍若从天而降,铿锵地宣判他深重的罪孽。 那道声音,冰冷得残忍。 向瑯恍惚地转移过视线,看到了那张同样冰冷的脸。 林青面无表情,“给你爸的秘书回个电话,急事。” 向瑯停下了动作,金发男孩也停下了动作,这个小小的角落里,两人衣衫不整,一人西装革履,形成了讽刺又鲜明的对比。 林青说完这句话,不等向瑯开口,转身就走了。他的步伐和平时一样,利落得生风,向瑯感觉不出更多的意味,没有愤怒,没有失望,没有别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 5分钟后,向瑯来到前院,林青已在车上等着他。回去的路上,空气里的鸦雀无声简直要使人窒息,向瑯能感觉到自己每一下呼吸的起伏,林青则始终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他开车的风格和他打起架来完全是两码事,稳得不行,全然体会不到什么是激情与速度。 两人全程都没有吭一声,林青不问,向瑯不说,好像只要都装作不知道,那个尴尬的场面就真的不曾存在。 幸好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给予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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