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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1/2页)
了些,但是也没有不长眼色的人来烦他了。 后来习惯了只动手不解释,哪怕心里有想法也很少开口了。 而实际上,他心里藏着一个想法巨多、反应机敏的性格,和熟人打交道时温和有加。 两相结合之下,对敌人冷淡疏离、对帝国人民友好和善,再配上他那家族遗传的璀璨金发、俊朗面容,帝国的姑娘小伙们对他倾心者不在少数。 拉塞尔对此一无所觉。他其实有一个悄悄喜欢了很久的人……帝国的娇艳明珠,菲丽丝殿下。 他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菲丽丝的情景。那是在皇帝的午宴后,元帅在和尊贵的陛下议事,他有些无聊地在一旁旁听,思绪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从斜角的玻璃花窗里,他可以看见王宫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穿着火红色的长裙的女孩子,支起了一个画架,逼着可怜的园丁先生放下手中全自动除草机的遥控器,站在那里给她当模特。 犹带金色的霞光落在少女的侧脸上,让那张精致好看的脸染上了深深浅浅的光晕。 坐在那里的时候,她好像整个人沐浴在光中,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了一小片惊心动魄的阴影,静谧美丽。 啊,她可真好看,还有些霸道。 拉塞尔在心里默默感慨道,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他们尊敬的陛下似乎注意到了他傻呆呆地顶着窗外后花园看了许久,有些头痛地对元帅抱怨道:“……菲丽丝整天就喜欢摆弄她的玫瑰花,还有画画,让人拿她没办法。” 画画怎么了?多文雅的爱好!拉塞尔不好意思地收回了视线,在心里无声地反驳他。 虽然他知道,时下贵族们流行的爱好是虚拟精神力作战和机甲涂装,这样复古的爱好有些小众…… 可谁规定必须喜欢的和大家都一样呢?他的梦想就是退役之后,和自己的爱人孩子一起住在一个偏僻小星球庄园里,养些动物,过上与世无争、远离帝星权贵圈的日子。 后来在各种宴会上,他总是能见到菲丽丝。和外人以为的不一样,在他细致的观察 下,菲丽丝好像是一个有些纯善、甚至天真的文艺少女。 她喜欢月白色和浅紫色,在皇宫的后花园里也种上了各种动人的蔷薇和玫瑰;她喜欢用最古老的方式手绘,会在闲暇时带上颜料和画板,去往各种古旧的遗迹采风画画;她并不热衷于和权贵们打交道,在成年时便自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就连对社交也性质缺缺…… 了解的越多,拉塞尔对这个王室里长大的玫瑰越发倾慕。 可是并没有人来教导他,应该如何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军校里的朋友们好像只是随手在社交软件上发发消息,就能收获很多伴侣,一个不行就再换另一个,每时每刻都有可以相伴的人;元帅父亲也不会教导他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他想学习都无从下手。 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最愚蠢、古老,但是有效的方法—— 让父亲和陛下提出联姻。 元帅没有拒绝他一向信任的稳重大儿子,既然菲丽丝已经主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她的婚事对王室来说无足轻重。不会给德拉诺家族带来助力,也不会招惹来太多站队择优的麻烦,是个明智的结婚对象。 元帅甚至对他的果决感到十分满意,想当年他也是直接对隔壁舰队的指挥官克莱尔求婚,然后顺理成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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