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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2/2页)
镇,是著名的人贩子区域,也是碧水与金沙国为数不多的交壤地带之一--迷踪镇。根据孔雀的情报组织“碎语轩”提供的线报,它的存在完全是仰仗金沙国的蓝家,为蓝家提供养蛊、试蛊的试验品以及美人。这家伙,还真是不错的选择。 “哦,这个啊,你早说嘛!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不想知道。我叫晞,你呢?”他双手举起,交叠于脑后,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我是不想知道啊,我早就知道了,我为自己找的借口感到无力。“樱。”我望着窗外,低声说。 “很美的名字。就是那种粉红色、小小的、长在树上的花啊,开花不久就会随风飘逝。缤纷的落英洒落一地,就像烟花一般短暂而绝美,却没有烟花消逝的完全。这样才更凄绝吧,虽然掉落在地上的花瓣很美,可是总有腐烂的时候,把最丑陋的一面也展示出来了,会让人逐渐忘记曾经的绚烂舞姿。” “那是它的宿命,又不是为了给你看的!”就像人们在吃橘子时,总抱怨那些橘子不够甜一样。那些橘肉是为了能让果核更好的生长,在落地时改良一立方厘米的土壤而存在的养料。又不是为了给人类吃才存在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去评价它的味道!我最讨厌这种人,好像世界上的一切只为他存在,他可以任意的评论世上万物! “抱歉,你说得对。”他竟然面露愧色,神情低落。 气氛僵硬…… “对了,马上就要到迷踪镇了,你要小心。那是蓝家的爪牙。”他紧皱着眉头,警觉地说。 蓝家,被誉为沙漠的贵族,以蛊毒称雄。据我手里掌握的情报看来,现任第13代蛊王蓝采熙,和蓝采冰是双胞胎兄弟,其母曾嫁于金沙国先皇,封为贵妃。因受不了后宫的纷争,遂在怀胎数月后暗中离宫回族,诞下双子。皇族曾试图找回,均败。 也正是因此,蓝家在金沙国的地位越发超然,以至于就是出现迷踪镇这样地方,也只好默认它的存在。太敏感的地方,总是黑暗和绝望的滋生地。世上恐怕还是有不少人喜欢这里吧,毕竟是整个大陆唯一可以买卖人口的地方。 有猜测说,前代蛊王即采冰的外公,培养蓝采熙成为蛊王是为了给予皇族报复。因此民间才会流传说“熙冰之采不羡旭晞”。 哼,无聊的兄弟间的残杀!幸亏采冰被秘密送往我朝,不然这种孽缘他怎么消受得了?好久没见他了,也不知他过得好不? “不用担心我。”我随口说。 “为什么?”他惊讶的问。 “因为你长得比我好看,比我壮实!”这还用问?作为试验品要正当青壮年,身体结实;作为玩物,只要年轻、美就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 “真的吗?你觉得我好看?”他兴奋地说。 “嗯。”我是在凭良心说话啊!不过,你既然不担心自己的安慰,那就说明你很强咯,那接下来就靠你了!反正苏芳也易容成一般人了,就算出手也不算暴露身份吧。 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剿灭这伙人贩子吧。是的话,就他一个人也太乱来了。真是搞不懂这家伙,看起来那么单纯、活泼,还是说人不可貌相? “你虽然看起来柔弱,但是你的眼睛告诉我,接下来的事情,就算再无耻卑劣、惨无人道你也受得了!你是故意不走公道的吧,不然绝不会经过迷踪镇。如果说你是迷路的话,就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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