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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诺言同温小姐学画的我,在接到电话的一瞬间,不慎将颜料图出线。 听筒那头是刻意调小的新闻报道,周朗温润的声破开纷杂,带着点漫不经心,他或许只是用新闻打掩护在我批评他过度沉迷游戏后。 他说:这儿有一封信,没有姓名地址,是你的吗? 问题犹如炸弹般抛来,其实自上次后,我在信中提过一个新的,更安全的地址,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阿森没有照做。 当然,我不怪他,我怎么会怪阿森呢,我的脑子飞速运转,极力想出一个合理的回答,庆幸的是,周朗没有耐性的特点在此刻拯救了我。 他安静等待了没几秒,便说:这样,我替你放在书桌上吧。 温小姐眸中闪光,如果不是我有些烦心,一定会将电话递给她,请他们温存一番,只是我心乱如麻,不仅急急离开,甚至最后她再次嘱托我那件事时,我连点头都忘了。 推开一楼的门,没有人,我抱有侥幸,行至卧室,一封淡黄色的信安然躺在书桌,我扑上去。 不是,是我用以存放手工店打工费的,店长原先不肯要我,他说他记得我,总和一位开宝马的年轻人一块,他说这可不是富家小姐的消遣,你得真正做得下来。 尽管周家三年,的确将我养得有些娇,但这些我还应付得来,不过是擦洗收拾。 半个月的空余,足足有一千块。 我不喜欢虚拟数字,非得取出,叠放在信封中,趁周朗不注意一张张抹过,是跟阿森学的坏习惯。 我皱起眉,那么,阿森的信呢? 蓦地,有人轻敲门,周朗踱步进来,坐入沙发,两条长腿架在一起,信件被他随手丢在近旁的桌,他不来,我也不去。 他仿佛很倦了,摘下眼镜搁置一旁,捏了捏鼻梁,随后睁眼,有些迷惑地笑望我:不来取吗? 上回他就已偷看过我的信,这回呢,我警惕注视他。 他忽然就放软眼神,走来我身边吻了一下我的鼻尖,我侧脸躲开,他顺理成章用指腹抚摸我的脖子:瞧瞧你,像只炸毛的猫咪,我又没有偷看,像你这样年纪的孩子,交些朋友很正常。 今天他又换了套说法。 他解释完并非故意捉弄我,而是想亲手交给我后,就走了。 待门阖上,我才去往桌前,信的确是完好的,封口还在,不同以往,没有姓名地址,但我知道,就是阿森,信封捏在手中有些厚度,还直响。 心中一动,拆开,果然,是我在桃花镇最爱吃的糖果,是非常廉价的糖精色素,我在繁华的B市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只在信里提了一嘴,他便买来送我,我笑了一下,还是阿森最知道心疼我。 那一天直到夜里我都很开心。 躲在被窝,偷含了几颗糖在嘴里,我感到这段时间里前所未有的轻松,像有一大团云轻轻托起我,叫我远离尘世。 我意外睡了个好觉,连周朗何时进来的都不知道,朦胧中听见他对我说:这样你就会变得开心吗?而后,他轻得不能再轻地吻了我。 时间躲在指尖一跃而过。 与往年无异的新年,浑浑噩噩地坐在大厅,烟花齐放,我听得一颤,周朗难得稳当,不喝酒改喝茶,学兄长学得有九分像。 我收到了阿森的回礼,一对红手套和红围巾,软绵绵,上面绣的是我和小朗我曾将小朗的照片寄给他。 写到小朗这两个字时,我有一瞬的迟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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