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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擷芳心(十)過場其三 (第1/1页)

    

採擷芳心(十)過場其三



    羅振有兩個哥哥,三個姊姊。

    兩個哥哥都考有功名被延攬到外地官府,同時也在那邊成家。三個姊姊都已出嫁,大姊嫁給商賈,二姊嫁給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財政的官職)的官員,三姊嫁給醫館的大夫。

    有如此的姻親,擺明羅府不可隨意招惹。

    羅振繼承羅常森的事業,鄰近的店鋪他三天兩頭巡視一番,遠些的店舖則十天半個月巡視一次,每次搭馬車出遠門,羅振都要花費數日來回。

    透過木盒的小洞看進不透光的木盒內部,羅振確認常往來的隔壁鎮當鋪店想賣給他的夜光石是真貨,爽快俐落地付給當鋪老闆一大筆錢。

    隨羅振外出的貼身家僕是只識幾個字的啞巴,家僕隨身攜帶幾個竹片,竹片上刻有字,可以在緊急狀況下簡易地對旁人或羅府通報羅振的狀況或需求。雖然有人建議羅振不要選啞巴當貼身家僕,但因為羅振的店舖曾因貼身家僕嘴不緊,而害羅振損失一大筆錢,所以這些人的建言也就說說聽聽罷了。

    羅府書房外,在外候著的啞巴家僕只能在內心中自己跟自己八卦羅振買了一個不知做什麼用途的夜光石。而書房內,羅振用了一個時辰的時間親手做了一個夜光石燈籠。

    這個夜光石燈籠在需要照明時就將黑布掀開,不需要就蓋上。夜光石在黑暗中可照亮身前約一步的距離,對羅振來說是夜襲羅芳寢房的必需品。

    這個夜光石燈籠後來被以訛傳訛當成了鬼火,又只會在靜心庵附近出現,就好像鬼魂前來尋求超渡一樣。雖然靜心庵的家僕否認鬼魂出沒,但因為他們是閹人,本來就被看不起,加上羅振雖然斥責無稽之談,卻又從香火鼎盛的知名佛寺求得佛言,還把佛言裱褙在靜心庵的佛堂,簡直就是證實鬧鬼之說。因此,亥時過後,初更打響,羅府的家僕及丫環就無人敢靠近靜心庵。

    趙琳用過早膳後,來到靜心庵陪羅芳讀早經,抄經文,並關心羅芳的生活起居,還囑咐若是受了委屈一定要說,羅芳只能點頭稱是。

    聽著趙琳與羅芳的對話,李春萱也在心中回應著。

    「搬來靜心庵的這段日子,芳兒可好?」

    「回娘親,爹將一切都處理得很好,芳兒也很好。」

    是啊,好到父女倆都脫光衣服了。

    「這些閹人家僕可有不敬?」

    「回娘親,這些家僕都有遵守庵規,不曾不敬。」

    當然遵守,不遵守,羅振就會栽贓個罪名,然後打斷雙腿丟出去。

    「自從入住靜心庵,妳爹可曾來探望過?」

    「回娘親,爹有來探望過。」

    妳的夫君可是把妳的女兒探望到床上肏呢。

    「芳兒,雖然事已至此,但娘親還是希望妳能活得快樂,雖然得常伴青燈。」

    「娘,請您不用擔憂芳兒,雖然餘生要帶髮修行,但只要還能陪伴娘,芳兒就會快樂。」

    是啊,還有妳爹羅振,每周至少三次,肏妳的肉豆肏到妳都要到極樂世界見佛祖了。

    趙琳又跟羅芳說了一會話才離開,若不是她還得招待預約來訪的客人,她還想跟羅芳一起用過午膳才走。

    送走趙琳,羅芳表示要自己一人在花園走走,讓李春萱將佛堂收拾一下。

    李春萱將抄寫好的一疊經文收拾到廚房當引火,然後趁著可以獨自行動的機會,將一直備著薰香爐藏在沐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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