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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代从医,出过几代太医,他伯父如今还是正六品的太医院副使,时常宫中行走,一般官吏人家都不能比的。 时宗玉在前院客房住了一宿,没再见到人,他白天便带着僮仆出门去山上游逛采药,傍晚时候才回来歇息,倒也自得其乐。 第二天下午,裴六终于回来了,骑着他那匹黄骠马,臂上架着猎鹰,身后跟着随从,看起来锦衣华裘,挺拔俊逸,不经意间却总是泄露出几分狼狈,那白色的锦袍似乎不够干净整洁——竟真让姜采青乌鸦铁嘴给说着了,裴六在山里遇上了野猪群。进山打猎,遇上几只野猪那是你运气好,可若遇上一大群野猪,那你就等着倒霉吧! 裴六倒也没倒什么大霉,只除了叫野猪们搞得狼狈了些,雪白锦袍沾了一块块灰土,留心看袍子下摆竟扯破了一条口子,有个随从似乎还受了伤,右腿一瘸一拐的,不过好歹都完好无缺回来了,倒没叫野猪拱了去。 大约他和他那几个随从还是有些身手的吧,马背上竟还拖回来两头野猪,除此之外,猎获还有几只射死的野兔、山鸡,一只孢子。裴六专门来找野鸽子却没逮到。其实这山虽然大,近山却都有山民打猎砍柴、开荒种地的,大的野兽一般都在深山,不该遇上野猪群,裴六他们估计是贸然进山太远了。 家里反正没男人,姜采青便和周姨娘出面待客,那裴六见了姜采青,眼睛在她身上一扫,见她端端庄庄裹着青莲色绫子大披风,别说肚子,连里头穿什么衣裙都看不到,目光中便多了些玩味。 裴六并不多客气虚套,只是随意地说,他反正自家亲戚,也不是外人,也不用管他,让他自便就好。张家夫妻丧期时他在这住了不少日子的,自然熟悉些,便先去前院客房梳洗一番,换了衣裳,把魏妈妈和福月叫来见一见。 有裴六的猎获,晚饭多了一样酱色红亮的烧野兔,还有炖的野猪肉。姜采青吃掉了一整条香喷喷的野兔腿,啃了半个野兔头,再尝一尝那装在黑瓷小罐子的野猪肉,剁得大大的肉块,野味十足,咬一口香酥软烂,不肥不腻的满口肉香,竟比想象中好吃多了,明明已经有些饱了,却忍不住又吃,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要说这古代的富贵人家倒不太吃猪肉,猪肉“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除了鸡鸭禽类和鱼,羊肉才是主打。平日也很少吃到牛肉,这倒也不难解释,你想那时候也没有农业机械化呀,牛是农耕的主力军,几乎历朝历代都禁止私自宰杀耕牛的,能吃到的牛肉很少,都是些老病残的牛,要经过官府许可才能宰杀。当然啦,那梁山好汉们往酒肆里一坐,叫店家“筛两碗酒,切二斤熟牛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牛肉像是不稀罕的,所以他们才是造反阶级呀,那母大虫的店里连人肉包子都卖呢,牛肉有什么不敢的! 至于富人家不爱吃猪肉,原因也简单。这古代的猪肉虽说天然绿色地道,可关键就在于太地道了,这时候的古人还没学会阉猪啊,因此猪肉总有些腥膻味道,或者说有些骚味儿,富人家嫌它不上档次,穷人家也没那些琳琅满目的调料,炖不掉那腥膻,也就不大吃它了。说到那赫赫有名的东坡肉,平常谁有东坡先生那等资深吃货的本钱,有钱有闲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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