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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1/2页)
光是这么想想,就能让我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那感觉就像夜里做了噩梦,睁开眼发现邻居家的灯亮着,照得你心安又幸福。 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 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 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 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 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 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 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 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一条有点热闹的商业街,如今已经繁华得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但我还是能细数出不少旧时起就存在至今的店面,比如街角的小邮局,还有巷口的小面铺。 快要到地铁站时忽然见路边围着许多人,我抬头一看,这是小学时代温小花就常来光顾的游戏厅,和小邮局小面铺一样,见证了我们这群中二少年的一整个小屁孩时代。当然,游戏厅现在已经升级成电玩城了,此刻门口的抓娃娃机被围得水泄不通,是遇见高手了吧。我记得温小花小时候玩这个就挺厉害的,不过娃娃机里都是毛茸茸的公仔,小女孩才喜欢,温小花只爱抓,并不钟爱抓到的玩意儿,每次都抓得一脸勉为其难的样子,抓来的娃娃都给了喜欢毛公仔的马勉。 游戏厅老板巴不得他别玩这个,时常站在后面唱衰温小花:“喂,小黑锅脸,不喜欢以后就别来抓了啊!”温小花一边如霸道小总裁般把抓来的功夫熊猫拿给满心欢喜的马小勉,一边昂着小脑袋质问老板为什么不弄点儿像是王八呀,□□呀,鳄鱼呀这样没毛的玩具。老板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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