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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凡的Aleka\'s Attic乐队被安排在倒数第二个出场。 到现在,这支乐队也只是在洛杉矶的歌迷群体中有一定名气而已,他们不是披头士、皇后这些在全球具有超凡影响力的乐队——那是所有乐队追求的目标。当然,有瑞凡·菲尼克斯这位在好莱坞颇具名气的希望之星在,Aleka\'s Attic乐队倒也引来了一部分关注。 倒数第二个出场就是表演主办方对乐队实力的肯定了。 在洛杉矶乐队圈里,最重要的还是乐队的实力,如果实力比较出众的话,他们就可以在表演中拥有更多的出场机会,也有更大的可能被音乐公司看中签在手下,没有公司和经纪人的乐队通常而言都比较自由,也因此,他们对于实力的追求几乎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尤其是现场表演部分,他们制造的现场气氛能将整个东区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乔什化着烟熏妆,头发乱糟糟的一团,挤在一群歌迷中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这一刻,他就是一个非主流的歌迷! 在这群歌迷里,比乔什打扮更出格的不在少数,因此,根本没有人能认出这个手掌肆意乱挥、口中大声狂叫的年轻人是好莱坞的明星,还是闯出名气的那种! 站在人堆里,乔什也不觉得累,事实上,参与现场表演的乐队的现场虽然很难和大红大紫的歌星相比,但是他们的努力、热情以及制造现场气氛的能力却是大歌星根本无法比拟的。歌迷和乐队只有短暂的距离,只要稍稍上前就能触碰到彼此,乐队努力迎合歌迷,歌迷也在用最大的热情拥抱乐队,而那些成名已久的歌星,他们也许内心里仍然热爱着歌迷,但他们对于音乐的态度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纯粹。 名气和金钱是压垮人心的利器。 等待了许久,Aleka\'s Attic乐队终于登上了舞台。 现场立刻爆发出了热烈的喊声,乔什挤到了最前排,眼神发亮地盯着舞台最前方站着的瑞凡,等对方开始演唱的刹那,乔什高举着手臂,大声喊叫着:“瑞凡!瑞凡!我爱你瑞凡!” 他的动作看起来尤其狂野,不过和他一身非主流的造型相比,这样的动作看起来也不是十分突兀——虽然确实没有那么美观。 天色有些暗,乔什又忙着用力吼叫,他自然没有注意到,当他大吼出声的刹那,最前排的瑞凡差点脚底一个踉跄栽到地上,不过瑞凡一向是个沉稳的人,稳住了身体之后,他就低着头,翻了个小小的白眼。 下一秒,他眼中无奈散去,全副身心都投入到了表演中。 不得不说,瑞凡不仅是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他在音乐上的天赋也很让人动容,虽然乔什只是个外行,但从瑞凡的音乐里,他听出了让他感动的力量——平时的瑞凡是温柔的,像水一样用他的态度默默地影响着周围的人,但这一刻,舞台上的瑞凡·菲尼克斯却是光芒万丈的,也许这一场音乐表演给他带来的报酬不如他片酬的百分之一,但瑞凡却展现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 也是乔什从未见过的瑞凡·菲尼克斯。 在瑞凡身上,乔什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喜欢会带来快乐,快乐才能让人生有意义。 也难怪瑞凡总是肯定乔什会在好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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