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7 (第2/2页)
绝。 朗稔硬把手机塞他手里:“现在人人一个手机,就你没有。白天我上班嘴皮子磨的都痛了,就想听你说说话,但是你没有手机,我就只能干相思。你忍心我上班这么累还要受相思之苦吗?” 任榆:“……” 旁边的导购小姐:“……” “正常说话。”任榆忽略四周营业员的目光,板着脸对朗稔说。 朗稔立刻将脸上的哀怨收回去,换成嘻皮笑脸,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 然后拿着现金付款,一副暴发户的样子,看得任榆又好笑又好气。 他拿着手机,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朗稔说得也有道理,有了手机,他们之间也能更好沟通。 一路晃悠着回家,朗稔生怕任榆不会用手机,准备手把手教任榆用。哪想到任榆面无表情的解锁,下载APP,看起来熟练的很。 就是打字比较慢。 朗稔:“……你不是不会用吗?” 任榆看也不看他:“天天见你玩,你以为我傻。” 朗稔:“……”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去,每天等朗稔上班后,任榆在床上躺不了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