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炼心(情色版)_仙道炼心(情色版)(32)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仙道炼心(情色版)(32)中 (第3/19页)

来。朱

    棣急忙跳下步辇,向内殿疾步奔去,被门槛绊了,一跤跌倒在地。宫女们急忙扶

    起,朱棣挥拳把她们打开,恰巧被一个妃子看到,安抚了朱棣一会儿,又询问缘

    由。

    朱棣勉强说了,妃子便奏道:「陛下何不学唐太宗,用猛将把守宫门呢?」

    朱棣道:「朕昔年猛冠天下,何惧几个歹人吗?难道不怕外廷笑话?」

    幸好那鬼没再出现,朱棣等到晚上倒在御榻,又见一鬼掣剑,朝他的顶门砍

    下。

    朱棣闪过,跳将起来,浑身冷汗,乃秉烛而坐,拔剑在手,突然又觉得鬼魂

    已在背后。

    朱棣大喝:「何方妖怪?朕有命在天!你敢把朕如何?」大踏步转身砍去。

    鬼魂却在前即便又翻身迎向他,如此或左或右,或前或后,随其所向,面面盘旋,

    纠缠不休。朱棣使尽气力,抡剑击刺,直到天明。

    从此凡朱棣止息之处,鬼魂便在白昼现形,舞刀试剑,直逼朱棣而来。阴风

    飒飒,毛发皆竖,把两三个侍卫活活吓死。朱棣又见一个带赤金帕头,衣绛红衮

    袍的猛将,指挥猛士数十,杀进宫来。

    朱棣大叫左右,似梦非梦,霍然而醒,心里十分着急,想起金忠等人的话,

    不由悔恨不已,连忙吩咐传他们前来。

    命令才下,金忠和袁珙就步入内殿,跪下请罪道:「陛下,臣等道行浅陋,

    不能阻止贼人暗害陛下,真是惭愧,请陛下治罪。」

    朱棣这才知道,原来二人早在暗地里施法保护着他,否则恐怕那些鬼怪更要

    厉害十倍,连忙吩咐二人起身,又说了许多勉励的话。

    金忠道:「陛下,虽然有巫师暗害陛下,可是我们以前杀人太多,致使冤魂

    无数,陛下应该大赦天下,为陛下祈福。」

    金忠说的虽是实情,但他素性仁厚,一向以为以前杀戮过惨,几次要谏,又

    怕朱棣性子利害,惹出事来,不敢启齿。今见朱棣略有悔悟之心,又乘此机会便

    为天下百姓求利,也为他们求得福德。

    袁珙道:「不错,太子天性仁厚,不如请太子去宗庙祭奠,然后广赦天下,

    为陛下求福。臣二人得天之助,再勉力为陛下斗斗那几个巫师,一定能够除了那

    几个妖孽!」

    朱棣平素知晓二人的秉性,见二人一脸郑重,又要大行福利,才敢和那些巫

    师斗法,可见形势的危急,问道:「那几个贼子身在何处?朕封锁京师,难道还

    找不到他们吗?」

    金忠道:「他们法术高深,非凡人能够找到和制服的。陛下宽心,我二人必

    会维护陛下的安全的。」

    朱棣点头示意准奏,喃喃道:「我知道斗法不是你们二人所擅长的,你们一

    个善于卜卦,预知未来,一个善于识人善恶,预知前程。要是少师安在就好了,

    几个跳梁小丑,岂敢欺负到朕头上。唉!可惜少师没有留下一个传人啊!否则朕

    何至于此?」

    金忠和袁珙对望一眼,齐声道:「陛下,少师并非没有传人,他有一个师侄,

    现还在京师。」

    朱棣这几日被鬼魂缠的浑身无力,眼红目陷,此时一跃而起,大喝道:「什

    幺?还有此人,他……他叫什幺名字?」

    袁珙道:「他姓李名瑟,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

    朱棣听了,喃喃道:「李瑟……李瑟!」一下想起道衍临别的最后一语:

    「二王争位,不必理会,自有十八子相助!」

    朱棣哈哈大笑,道:「我懂啦!我懂啦!立刻传唤李瑟。李瑟乃少师传人,

    先袭少卿之位,若日后立了大功,再行奖赏。」

    一个皇上没见过面的人,突然得到高位,金忠和袁珙也不觉得稀奇,似乎是

    二人预料的一样,口中齐称皇上英明。

    袁珙道:「陛下,说实话,此次要害皇上的贼人非常厉害,我们二人心里一

    丝取胜的把握都没有。不过如今少师的传人要是能够襄助,就算他只有少师的一

    成本事,我们就胜算大增,再加上陛下乃万金之体,有神灵护卫,我等就会立于

    不败之地了。」

    朱棣听了大喜。

    金忠道:「我们还是先行布阵吧!之前我们二人只在外面行法阻止,浪费了

    许多法力也没什幺效果,现在应该立刻布坛行法。」

    朱棣已经认识到了危险性和那些鬼魂的厉害,便命侍卫们配合二人行法。

    金忠和袁珙于是在寝室里选坎位方向,结起法坛。画定周围各七十二步,钉

    了桃神,布了鹿角,安置了五十名童子礼拜之位。后面竖立一柄大伞,伞下安长

    桌一张,摆列令牌法器朱砂印符等物。

    法坛四围以内,建皂旗七十二面,上书毒魔恶煞名讳。四周围以外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