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22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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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25 (第2/2页)

开的水。

    秦冕喉头一抖,眼前恍惚还是那张一如十年前的美好脸孔,这张脸的主人还是那个自己深爱的少年。

    他好像不一样了,又好像从没有变过。

    他目光含他,像光源氏含着心爱的紫姬,千回百转,她仍旧是光公子最爱的女人。

    秦冕一步步走近,最终停在坡道起点的位置,像一场崭新的旅程始于无名山冈。

    “鸣鸣,跟我回家吧。”

    这一次,我好像学会如何去爱你了。

    (全文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 番外一 采访

    秦冕洗完澡出来,边走边系浴袍的腰带。没手擦干头发,却顺势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小鹿对着茶几上震动的手机嗷嗷直叫,男主人走过去一掌拍开碍事的狗头,“再叫,拿你炖粉条。”

    这狗是白鹿留下的东西,秦冕一直无条件惯着,吃啥给啥,吃多少给多少。三餐都有大肉,不吃蔬菜也不碰粗粮,若不是何亦实在看不下去,强行控制,估计早就吃进了隔壁的宠物医院。

    男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工作上的事情。不多犹豫,掐断关机一气呵成,同时还给自己开了瓶冰镇啤酒。所有东西都准备妥当,才舒适地窝进沙发,看一栏重播的访谈节目。

    那是白鹿上个月跟格森在非洲回访时临时接受的一次采访,据说录制结束的当天,两人又赶最近的航班直飞纽约。白鹿如今已是志愿者协会的形象代言,全世界乱跑,比秦冕的行踪还难以琢磨。

    此时他再想见他一面,比登天都轻松不了多少。

    这期访谈的内容除了与。电影相关,更多的则是各种针对格森和白鹿的私人问题。

    格森的作品风格多年以来自成一体,他什么人都用过,却唯独不用演员。这导致他作品中的主角大多是没有记忆点的普通人,是转头之后就再也想不起来的一张脸。

    于是观众可以记住他镜头中的所有故事,却轻易忘干净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

    无数痛心疾首的评论者们都毫不婉转地批判过:格森或许并不是故意为之,他的审美可能本来就有毛病。

    当然,对大师级别的艺术家强加一个‘普通人的审美观念’,本身也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

    当主持人用玩笑的语气问他,为什么这回选了白鹿这样一个颜值极高,直接打破他先前所有用人风格的男人做主角时,格森面对镜头一脸困惑。他说所有人在他眼里都长同一个模样,他也并不觉得白鹿的长相有多漂亮。

    顶着主持人诧异的目光,格森突然一脸疼痛地捂住胸口,用掺杂着一点非洲口音的美式英语说,“我只知道我身边这个男人有一颗极其美味而瑰丽的心脏。”

    他说他找人用的不是眼睛,是心眼,是看对方头顶的那一股气。要么俗气,要么晦气,要么灵气,要么仙气。

    “放他马的屁。”秦冕啧嘴,毫不客气地在场外给予评价,抻腿同时还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垃圾桶。

    他如今看这个男人极不顺眼,准确一点地说,他看所有出现在白鹿身边的男人,都不顺眼。

    问完格森,主持人又问坐他身边一直微笑的白鹿。问他过去的经历,参加志愿者的初衷,身上各种伤疤的来历,包括他曾说自己做过的需要看人脸色的工作……

    白鹿情思敏捷,在不泄露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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