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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2页)
说歹说才把弟弟骗出门去。 两兄弟前脚踏出门去,后脚柳棋腰一软,浊液四溅。 王爷舔舔手上沾到的,干脆搂着柳棋坐下,还把他刚才写坏的那张纸撕了去擦手,又给柳棋重新铺了一张宣纸,“来,小棋儿乖,继续写吧。” 柳棋捏紧笔杆,内心怒喊,你手指都塞进来了,叫我怎么写啊!!! 王爷丝毫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天怨人怒的事,仍然手指钻着温软暖穴,在柳棋的甬道内婉转拨弄。柳棋几次提笔,都只画出一圈墨涂,实在难以写字,气极了索性丢了笔,仰头向王爷索吻,心下自暴自弃,反正写不成了,就这样吧。 书房里春潮涌动,王爷恣意怜爱,将柳棋翻来覆去,欺负了遍,怕伤了他,只进一半,自己倒未曾尽兴。 情事完毕,王爷搂着柳棋躺在小榻上歇息,一边慢慢拍着他的后背,一边和声道,“以后遇事动动脑子,爷再也不想看见别人的刀架在你的脖子上。” 柳棋埋在王爷怀里,咕哝两声,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 王爷无奈地摇摇头,决定明天让柳棋继续抄家规,一定要让他抄到滚瓜烂熟为止。 此时天朝景元十三年的冬天正在到来,柳棋的家规还在抄写中。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平淡。 只有朝中的大臣们默默等待着,等待着景元帝最后的归去。 天朝的皇权交替,即将展开。 但这些与柳棋又有什么关系呢? 太子登基已成定势,他所要做的,就是安心等着王爷带他回滇缅去。 ——正文完—— 番外:路边捡到个小二货 轩辕烈从小是个很古怪的孩子,作为中宫嫡子,他身份高贵,所以天天作板脸状,别人也无话可说。他独来独往,不合群,与帝都的世家子弟都保持距离,最后干脆抛弃了大好的将来,跑去做了定阳王的继嗣子。 不过就是这么个怪人偏偏有个习惯,就是爱捡东西。 他随文安帝巡视北山大营时,捡了个逃兵。那逃兵不过十五六的年纪,又黑又瘦,被军棍打得几乎半身不遂。可架不住轩辕烈喜欢,后来这个半大小子改名陈毅,作了王爷的侍卫。 后来在宫中,他又捡了个拼死不愿被净身的犯官之子,大剌剌地整日带在身边做了伴读,这就是后来的王府外院大总管欧阳霜。 等他承嗣定阳王,一路远去滇缅,又在路边捡了饿得半死,骨瘦如柴的小乞丐罗衫,半路停下看了场武林大会,秦司满身血的掉在他面前。 过两年,轩辕烈又在定阳王府门口捡了正自愿卖身的赵舞,再后来,治理滇缅番蛮动乱中,捡到了程路。 大多数公子被捡回来前,不是饥寒交迫,就是身负重伤,不是落魄如斯,就是性命危亡。但不得不说王爷有双火眼金睛,捡回来的哪怕如乞丐的罗衫,如血人的秦司,调养完了,一个个要英俊的有英俊,要烂漫的有烂漫,要妖艳的有妖艳,各种绝色不必多言。 所以在朱雀城门外,昏黑夜色中,柳随风背插羽箭,血染半面,恍若从修罗道里爬出来的恶鬼一般,从王爷的眼下驰马而过时,轩辕烈果断下令,捡了! 事实证明,王爷的眼光是毒辣的,柳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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