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挑情录_宦海挑情录(02)酒家蒙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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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海挑情录(02)酒家蒙难 (第6/8页)

    王娟和警察局长一向不和,常常为了一些问题在议会期间对局长大加挞伐,局长有时告饶了,公然称她「红娘妈」,不过私底下却叫她「红在室」。

    阿忠这些年在政治圈沾了点边,这些关系他商途的事怎能不知,当然就找对人了。为了修理她的死对头,王娟是得理不饶人了。

    「一个打零工的小市民下了班消遣一番,竟然被人用枪指著头,请问局长,这样子的治安,本县还有人敢住吗?你还能安于其位吗?」

    「这个案件我约略了解过,那个市民饮酒的地点是某个地下酒家,那种地方一般人会去吗?红娘子王议员妳会去吗?可见这案子并不如外界想得这么单纯,我们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

    「既然那是一间地下酒家,是本县藏污纳垢的所在、是见不得阳光的地方,那它为何还能存活到今天?难道有合法掩护非法?难道局长你有派员警去为他们站岗?」

    「我们曾配合政府对它多次实施断水断电,甚至一度还派员站岗过,不过采取的行动皆因警力不足而无法持久,最后业者又死灰复燃,令我们警方头痛不已、抓不胜抓。」

    「这根本是推讬之词,难道就不能将主持人移送法办?」

    「谢谢王议员的建议。根据我们的纪录,前后已经三次移送主持人了。可惜据我所知,三个都是人头,其中某个还是游民,试问一个露宿街头的老人有能力开地下酒家吗?」

    (旁听席上有笑声传出)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连一间酒家都处理不了,你们还能破大案吗?」

    「我刚才说过,最主要是警力不足的问题,如果人手够……」

    「好了,好了,我懒得跟你扯这些。现在我要追究另一件事,据我所知那名打零工的被害人在警局制作笔录时,遭警方刑求──」「怎么可能?这事我绝对否认。」

    「你听我说完好不好?大家想一想,一名受害人在饱受生命威胁后,非但未受到警力的保护,反而身心俱创……」

    「我绝对否认有此事。」

    「我郑重警告你,局长,你不尊重本席。」

    (县议长此时提醒局长勿插话)

    「是、是,我向王议员道歉。」

    「那名受害者遭到刑求,请问公理何在?这简直是二度伤害。」

    「他哪里被刑求?有无验伤单?」

    「他的脑袋连续被重击三次。」

    「重击?什么打的?木棒?铁器?还是手枪?就像躺在医院他的同伴那样?」

    「……手,警察的手肘……不、手掌,确定的部位我不清楚。」

    「伤单呢?」

    「好像……他懂得不多没去验伤,大概这样。」

    「据我得到的报告,问讯的警官为了安慰受到惊吓的他,曾二次抚摸他的头,以便成功地制作笔录。抚摸,王议员懂我意思吧?就像妳小时候考了名,王老县长一高兴就伸出手抚摸妳的头,妳能说王老县长是不高兴重击妳的头吗?我们警察会去打受害人这种事情我不敢苟同。」

    「我严重抗议,局长的比喻不当,岂可拿我家庭在此对比?根本是侮辱我。」

    议长又出言制止了。

    「我再度跟王议员道歉,如果我们警方那种安慰的动作被视为是刑求,我也愿道歉,并请求当事人立即去验伤,若有任何问题我绝不包庇,一律法办。」

    这一段议会质询的「太极拳」打得是绵绵不绝、精采绝伦,次日报纸的地方都有大幅的报导(幸运的是当天没什么重大新闻)。表面上看局长这回打了个胜仗,一句「抚摸」化解了「刑求」,无「求」何来「刑」?红娘子未免也太大意了,不过以见报率及提高知名度而言,她也不算是输家,所以称之双赢亦可。

    有人甚至怀疑,她和局长是不是常套招质询,以制造新闻提高双方知名度。

    臭头那一篇为老大提出不在场证明的笔录,可以命题为「望梅止渴」,若不是红娘子的特权才有幸得见,因而广为流传开来的话,这精采之作恐将失传了。

    江湖上后来将之引为一俗谚,意指该打到某个姑娘,却因故没打成。

    臭头及黑面二人,一个为了掩饰老大光着下半身的模样,拚著一条小命用椅子对付枪子;另一个则为老大开脱。二者都是「功在党国」,阿忠无论如何也得搞赏一番了,搞赏的地点是他上次插艷红的那间宾馆,搞赏的奖品那还用说明吗?

    一间拥有两张双人床的大房间打开了,迎接它的新主人──哼哈二将。

    阿忠在房门口又看看他那劳力士表,然后抬头对他们说:「现在是十二点三十分,给你们五个小时,準六点到王老县长家接我。一人一个查某,交换也没关系,若敢剩一滴精子就別回来见我。」

    额头上才刚拆线尚有红药水痕迹的黑面受宠若惊地道:「会软脚呢!」

    「啥米招数拢可行么?」臭头大放异采问。

    「随你算。」阿忠挥挥手道:「先洗一下身躯,查某就要来了。」

    「遵命。」二人齐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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