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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2/2页)
拿筷子去戳锅子里的肉,因为有酱油的缘故,焖煮一块块的肉变得焦黄,筷子用力可以戳穿,就说明可以了,捞出来沥干水,摊在桌子上。 接下来就是把肉弄碎掉,最为纯手工的就是自己拿手去撕开,但是那样太费力了,而且不实际,除非自家吃,陆博源把还有些烫手的肉先掰碎,用擀面装用力的擀破掉,随后放在绞肉机里搅碎。 所有的肉都成粉末状了,但是这些还没有完,得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给放入锅中翻炒,因为这些肉沫会变干,变得很才,味道大大的打折扣。 好吧,这些也是零食系统里头给的温馨提示。 因为翻炒的时候需要时小中火,需要很好的掌握好火候,否则很容易烧糊烧焦,陆博源找来柳云来帮忙。 “行,觉得火大了就说声。”于是一直甘当火夫的青石只好退位让贤了,跑去弄吃食的包装,把位置让给了柳云。 “好的。”灶台上,陆博源擦着锅子。 柳云已经把火烧好了,火候非常好的,不大不小,热度也行,沿着过边倒油,制作方法里注释要多放点油,陆博源也摸不清楚到底多少,心里估摸着给,肉松那么多,少炒一些,等第二锅子再看看。 将近到了一碗的菜油,等上面冒烟了,陆博源把搅碎的熟肉沫到了将近十斤的样子,好在锅子大,铲子下去翻炒的翻遍,也不用担心在翻炒过程中会飞溅出来。 柳云看了看灶膛的火,见陆博源一直在不断的翻炒,他看的都累,赶紧过去帮忙:“一会儿,这样就行,等一会儿再翻炒,然后再贴着锅边烘就行,你那个样子还不累死。” 柳云把锅子里开始变干,变得很松软的肉沫用锅铲摊开,贴着锅边,陆博源接过锅铲,发现真的省力不少。 把购买的咖喱,放入锅中,翻搅拌匀,起到润色的作用,有了咖喱的调制,本来卖相很一般的肉松呈现出一种金黄色,颜色非常透亮,和金丝的名字倒是相称的很,然后再加入适量的盐,糖,几番翻炒,直到肉松完全没有一丝的水分,这才出锅,出锅之后全部摊开。 于是开始第二锅。 两锅二十多斤的肉松成型了,金黄色,细如发丝一般,蓬松蓬松的,远远的瞧着,好似一大团毛茸茸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焖煮的原因,肉松闻起来倒是不怎么的香,和之前的蜜汁猪肉脯完全不一样,明明都是同样的食材做的,一个用香气诱惑,而另一个沉稳默默的等待爆发。 拿来勺子,每人都尝了几口,发现味道还行。 “有点甜。”柳云尝完说道,这比蜜汁猪肉的味道少一些,没那么大的吸引力。 陆博源倒是觉得很不错,觉得肉松很正宗,没有出现很老很才,口感十分软绵细滑。 “这是馅料了,当然是要稍微甜一些,一会儿我把外皮都做好,做出成品你们肯定会爱不释手的。”这不是陆博源自夸,金丝肉松饼的魅力可是非常庞大的,这玩意之前流行的肉松,包卷各种吃食,或者伴着稀饭面条吃,而肉松饼的一出现,却是大受追捧,能够被人喜欢,成为人口相传的美食,肯定是有它独特的魅力。 以前陆博源也不怎么喜欢吃肉松,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但是奇怪的是他觉得肉松饼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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