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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快步跑回来一下给郑斐和摁在了脚腕上。 “嘶——”胡思乱想的郑斐和惊得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这冰袋是真的太冰了,而且这都快十一月了,本来就不暖和。 换着角度给郑斐和冰脚腕,安康想了想,低着头接了上面的提问:“喜欢。” 郑斐和听到答案的时候,懵了一瞬间,很快反应过来,龇牙咧嘴,得寸进尺:“真的?” 他的确不想放手,但若是安康真的不喜欢他,他也不想勉强人。可刚才安康喂给他的这一颗奶糖,让他一下多出了13.8分钟的力气。这一点点甜得有些粘牙的力气,足够他用来加固自己追上安康的心意了。 安康想了想那个雨夜在玻璃上看到的自己,抬头对着郑斐和笑了笑,眯起了眼睛,思索了一会儿,道:“可能还不止吧。” “还不止?”郑斐和乐颠了,像是得到了什么大宝贝,差点没站起来再扭一次,“还不止是喜欢我吗?”他能有这么幸运? 十六岁的时候,他被绑架,丁默把他救出来的瞬间,他对帅气逼人的丁默一见钟情。于是追在丁默后面,用了两年的时间,像只花孔雀一样,充分展现了青春期的中二少年是如何笨拙地求偶。当时,丁默坚持未成年人应当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看着对着打篮球的自己流口水的郑斐和,选择用一个球玩笑一般把他砸成了脑震荡,并在所有亲友面前严词拒绝了他,说他是“不省事的傻小子”。 二十岁的时候,他在国外,喜欢上了和自己同系的大神,眼里只有这个光彩满溢的人。大神选什么课,他就选什么课,大神做什么项目,他就跟着做什么项目,力求样样都比大神做得好,方方面面都要让大神无路可走,终于让大神成功地注意到了自己,并且达成了讨人厌的牛皮糖成就。最后,好不容易磨得大神和他谈了恋爱。可好景不长,这对象没处多久,只几个月,对方就拍拍屁股走人了,临别只赠了他三字真言——“注孤生”。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回到国,认识了郑安和的同事。在安和的圈子里混的,几乎都是人精,还是貌美的人精。这回,沉迷美色的他花了好多功夫,好不容易把人追到手。连个蜜月期的时间都没有,他都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因为不知道从哪里泄露出去的几张看不清人影的照片,以为他要强行公布两人的恋情,迅速给他贴上了“独断专行”、“臭不要脸”的标签,单方面宣布和他分手,把自己从一场舆论风波中摘得干干净净。 三段情感经历,第一个失败,第二个、第三个,都不算是好结果。至少,从没一个人认真地和他讨论过“喜欢不喜欢”这个话题,表白的那个总是他。 他以往也觉得,要求一个男人把喜欢和爱挂在嘴边,的确有点奇怪,所以从未苛求回应。只是,在他个人这里,表达自己对他来说是件更重要的事,也就并没有吝啬过这些字眼。 安康是第一个这么认真地回应他的人。 他很开心。开心得甚至觉得只这一瞬间,他是朵炸上天的烟花。 拉着安康,看了眼站在不远处看天看地的彪子等人,郑斐和吼了句:“我有点事,你们别跟上来!”现场还有那么多人在忙着救灾,他要是在广场上亲了安康,影响未免不太好。 郑斐和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天不怕地不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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