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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呢?其实他不但有老婆,而且老婆还是县里有名的美女,两人结婚第二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当时两人带着孩子回家来祭祖,正巧路上遇见一只带着崽子的母狼,老猎人怕惊到妻儿当时就拔枪打死了母狼,剩下的那只狼崽子他老婆觉得可怜就带回家准备养着,谁知道当天晚上,那只狼崽子就呜嚎着招来了一群狼。老猎人虽然是战场下来的,但也挡不住一群狼啊,孩子当晚就被狼叼走了,第二天,他上山找到包裹孩子的棉袄,里面只剩下一团烂肉,他老婆也因此疯了,他老丈人可是大官,当时就撤了老猎人的职,老猎人就这样孤零零的回到了村里,一辈子也没娶。” “现在,你该知道为什么我叫你把狼崽子送回去吧!要是等大狼找上门,就会出乱子!” “可是这条小狼是个孤儿,它母亲都死了!”李玉龙皱着眉头道。 “什么!”李九顺魂都要飞了,尽管老猎人家出事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但当年的教训可是血淋淋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爸,你先别急,听我说!”李玉龙把在路上遇见小狼的经过大概的讲了一遍,他说道:“爸,要是我们这个时候把小狼丢出去,死了,那小狼岂不是我们杀死的?反正小狼也进了屋,要是狼群真的能寻着味找来,到时候我们再把小狼交出去就是……” 经过他的一番劝说,李九顺夫妻总算是同意把小狼留下来,但是罗珍英的目光中依然充满着担心。 “呜呜!”正巧这个时候,小狼醒了过来,咬住李玉龙的袖子呜呜的叫了起来。 李玉龙摸了摸它的脑袋,小狼瞪着大眼睛,无辜的看着他,接着又含着他的大拇指舔了起来。 “应该是饿了!”罗珍英看着小狼卖萌的表情笑了起来,心中的隔阂消散了不少。 “正好早上还有鸡蛋羹,我去给它找个碗盛点。”李九顺笑道。 “九顺,九顺!”门外有人喊。 “在呢,谁啊?”李九顺急忙出去瞧瞧。 李玉龙只好自己找了个蓝边搪瓷碗,再盛了一勺白粥,拌到一起,放到了小狼面前。 小狼大概饿极了,嗅了嗅,便飞快的吃了起来。 李玉龙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他还担心小狼不会吃饭呢。 其实狼也是杂食性,有时候也会吃昆虫野果之类的东西,除了不吃屎外,大概和狗的食性差不多。养狼就跟养狗一样,需要从小苦养,不能给太好的食物。若是从小就让其习惯吃米饭,长大后自然也不会挑食。 有的人总是抱怨自己的宠物口娇,其实都是惯的。很多人养狗小时候食量少的时候一个劲地给好东西吃,长大后狗的食量大,好食物喂不起了,但此时狗的口味已经养叼,遇上乎狗主人又纷纷开始抱怨宠物狗娇气。 “玉龙,细叔公找你呢!”门外,李九顺在喊。 “找我?”李玉龙问道,“细叔公找我有什么事?” “不知道……你问你包公伯伯!”李九顺说道。 李玉龙走出去,看见院子里,一个面皮黝黑泛着油光的中年男子撑着伞,神情有些焦急的在等候。这人就是李九顺嘴里的“包公伯伯”了。说来也好笑,似乎乡下,每个村里都会有一个或者几个包公,这些“包公”可不是那个公正廉明的包公,而是因为小时候皮肤黑而冠名,当然,除了包公,乡下一般还有一个响亮的外号为黑色皮肤代言——“黑皮”。 “包公伯伯,进来坐坐吧,这么急着找我什么事?”李玉龙笑问道。 “不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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