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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国竞艳(第一集)(01-10) (第4/16页)
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 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 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 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 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 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 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 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 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 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 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 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 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 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 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 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 啦的爆响。 集第3章这个房东好美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 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 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 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 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 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 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 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 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 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 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 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 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 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 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 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 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 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 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 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 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港这个地方「幽 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大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中国大陆不 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 歹了。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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