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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里糊涂的,所以就用左手端起了杯子。路灯透进来的幽暗光线,可以看到那满满一漱口杯的水抖得厉害,泼泼溅溅。我赶紧把杯子放下,再过一秒钟我也许就拿不稳了,杯子会掉到洗脸池里去。 我站在洗脸池前,外边的路灯透进来的光线很暗,镜子里的自己也是模糊的一团黑影。我右手下意识摸索着左腕上的那串珠子,寝室都知道这串黑曜石是我的护身符,洗澡都不肯摘下来。其实这珠子只是因为一个秘密,因为它可以挡住我左腕上那道伤疤。 左腕上留下的那道疤并不粗,当时伤口却非常深。深到几乎切断了整个左手神经,据说是本市最好的外科大夫替我做的修复手术,但一直到现在,我的左手其实没有一点力气,连一杯水都端不住。 十四岁的时候我就考到钢琴十级,妈妈当初最爱听我弹,很久以前我和萧山偷偷溜到学校琴房,我也曾给他弹过。 可是我这辈子再也不能弹钢琴了。 引用回复 评分 8楼 228125973 用户信息 0022yli 0关注9粉丝25帖子威望:8个性排屋金币:148发私信关注TA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6:27 第11章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病房里,莫绍谦冷冰冰的手指,就按在我脖子里的大动脉上。他连眼睛都是冷的,说话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摸索着我颈中贲张的动脉,带着一种近乎轻蔑的笑容:“怎么不在这儿来一下?要割就割这里。血至少会喷出两米,甚至喷到天花板上,你在五分钟之内就会死掉,省多少麻烦?” 那时候漫长的手术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反抗什么,或者最后一次尝试又仍旧是绝望。我看着他,已经没有了怨憎,如果这都是命,那么,我认命好了。 我认命,于是没心没肺的活下来,放弃去九泉之下和父母团聚。我认命,于是厚颜无耻的做莫绍谦的情妇。我认命,于是继续虚伪的念着大学,做一个若无其事道貌岸然的学生。 我真庆幸在很久以前就和萧山分手了,起码不用把萧山拖到这种污糟的关系里来。 萧山,其实这两个字都是很轻的舌音,像春天里的风,温柔而温暖。每次当我无声的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都轻得不会让这世上任何人听见。 那是我唯一的瑰宝,我曾经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 可是没有了,不管怎么样,都是没有了。 就像是父母,不管我怎么样哭,怎么样闹,怎么样的绝望伤心,可是他们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不会再安慰我,照顾我,给我倚靠。 和萧山的这次偶遇让我整整一星期打不起精神来,我哪儿也不去,除了上课就是呆在寝室里,在寝室里我就拼命做题,一本考研的高数模拟题被我做完了大半本,只有做题的时候我心里才是安静的,只有做题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不孤单。笔尖在稿纸上沙沙的写出演算,每当这时候我就又像是站回到高中那块黑板前,我知道有个人就在我身边,粉笔在我和他的手中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行一行的公式,一行一行的运算,正从我和他的手下冒出来,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和我齐头并进,最后会写出与我一样的答案。 ,周末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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