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人人都爱雷蒙德(NP)_分卷阅读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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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3 (第2/2页)

,进入必须杀死对方的狂暴状态……我倒是觉得,这样一个长寿且强大的智慧种族,轻而易举的被本能给控制是件挺没逻辑的事- -。而且更没逻辑的是巨龙之书里设定他们只对眼前的彩色龙发动攻击,如果彩色龙不在眼前(比如某金属龙知道某地有条彩色龙在为非作歹),他们则不予理会。这逻辑也太蛋疼了?龙的远见呢?

    所以这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

    女王送的马,参考原形来自土库曼斯坦的马,有兴趣可以搜一下。

    这边就贴一张图……大家体会一下就行……

    ☆、露营

    “我是因为不能退团,马库斯是因为收了工资……”雷蒙德扒拉了一下火堆,问眼泪君,“你确定要跟我们走?”

    当天早晨,他们自精灵王国的西北关隘离境,目前的目的地嘛,是帝国。精灵王国和帝国并不毗邻,两者之间夹着一片比较狭长的草原国家作为缓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草原地区的人民当然主要依靠畜牧业为生。这个世界科技树攀爬太慢,没有工业化的大型牧场,当地人自然只能依靠随水草而迁的方式进行游牧生活。

    这一点直接导致了雷蒙德这群人找不着店住。

    出发以前,雷蒙德还问过老九,既然他老人家本尊是条龙,干嘛不干脆直接飞到目的地,还要这样骑马跑来跑去的。

    “因为不能被发现。”老九回答他。

    “不能被谁发现?尼德霍格?”雷蒙德问。

    “所以要低调。”

    …………九千岁你哪里低调过了。而且这意思是跟着你就有可能被尼德霍格盯上是吗!雷蒙德想起了骑士团那数量不明如今不知魂归何处的团员们——跟着这种毫无人性的领导好可怕。

    抱怨归抱怨,现在雷蒙德一没靠山二没实力,被老梅卖给莱亚再卖给老九,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爬上女王给的金毛马,跟着老九跑路。

    此刻金毛骏马正和小黄毛矮脚马栓在一根桩子上,优雅的啃草。——尽管有了新坐骑,雷蒙德也没扔了老坐骑,矮脚马虽然个子小,腿短且粗,但是耐力优良,性格温顺,就算不驼人,跟在队伍后面运行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它和高精灵的良种马栓在一起,完全就是三头身Q版和八头身美人的对比。

    “你应该从来没有真正的远离过……家乡吧?”见眼泪君不说话,雷蒙德继续,“跟着我们是相当冒险的行为。”搞不好会被一条恶龙追杀到死。

    “所以你觉得我是不能冒险?还是离不开所谓的家乡?”眼泪君反问他。

    “我只是觉得这挺危险的,你应该好好想想……”毕竟说不定会是人生的重大一步,“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回到那个从来不认同我,从出生起就歧视我的地方?”眼泪君一提到这个话题语气就会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刻,“去继续做一个被排挤的异类?”

    “你不应该让别人的眼光和评价操纵你。”雷蒙德叹了口气,“狭隘与不宽容到处都有,不要用偏激的方式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对的。做个比他们更强大高尚的人,证明他们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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