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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样回答问起岑景近况的卢教授的。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根据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所以文中柯冉会提到“虽然被告人没有满75岁”这一点。 97年北京朝阳法院的878号案子的案号是(1997)朝刑初字第878号,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其他的法条、量刑就不多作注解啦,看过且过。 第4章 要追追看吗? 其实这个案子可行的辩护策略并不多,岑景和柯冉拉来了团队里的其他律师也没有得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辩护方案。想来或许只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不能自理重大疾病才能为被告人换来更多的自由,只有下次会见被告人、与委托人交流的时候问一问两人的意见。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委托人、被告人都拒绝了。 被告人:“岑律师,我老了,但是意识清楚的很,就是最近老是想起老婆子。” 委托人:“……爸爸说没有疾病就没有吧,他身体的确是挺好的,可是就是年纪......大了那么一些。” 从会议室回到办公区的路上,岑景见柯冉抱着大堆卷宗,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担心这个大男生会被几套卷宗压垮。 可是他以前看着其他人从没有这样的担心,就连刚来隔壁团队刚来实习的女研究生也没有让他产生过卷宗重不重的想法。 岑景觉得有一点奇怪,不过又觉得多想无益,只是伸手从柯冉那里拿走两套。 “岑律,你说为什么呢?”柯冉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被告人会选择放弃有利辩护。 岑景:“被告人不是说了吗,他没有这方面的疾病。” 柯冉:“其实,被告人在这个年纪身体有恙完全是符合常理的……被告人不明白,委托人还不明白吗?” 岑景沉默了一下,说道:“就是因为太明白了,十二年八年对他来说,区别大吗?” 柯冉:“你的意思是......” 岑景:“嗯。” 柯冉:“可是,万一可以撑过去呢?” 岑景:“虽然大部分人的生命都是通过死亡来终止的,但是还有一些人,自己就决定了。” 柯冉没有接话。 岑景走了几步才发现看柯冉没有跟上来,回头看去,就见柯冉站在原地低着头的样子,背却是始终挺直。 这让岑景想起老家门口的梧桐,小时候的自己看到梧桐树冬天掉光叶子,总怕它冷,回家找来自己的厚外套系在树干上。 今天天气这么热,柯冉他,应该不会冷吧? 岑景在放大一点音量与后退几步之间犹豫了两秒,直觉让他选择后者。 几步走回到柯冉身边,等到柯冉抬起头来看自己后,岑景说:“别想了,今天早点下班回去休息,明天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吧。” 说完似乎想要离开,又别扭地停顿了一下:“很多时候,我们这些外面的人,往往还没有里面的人通透。” 也不知道是在说给谁听。 柯冉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岑景刚刚那句话似乎好像大概是有一丢丢开导安慰他的成分在里面的。 再看岑景已经进自己的办公室了,他突然重重的叹了口气。 “岑景?”路过的同事有点担心。 “没事没事,我只是……有点想喝牛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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