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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1/2页)
屁大一会,就带着老婆孩子跑没影了:“下礼拜马春明跟梦梦结婚,我就是来送张请帖。” 魏谦打开那张喜庆的请帖,只见日期结尾处,竟然还不依不饶地画了两只圆滚滚的小乌龟,壳一边半个心,靠在一起,凑成了一个整个的。 有时候找错了人也不要紧,只要你自己足够好,保持住了,总会有更好的人来找上门来喜欢你。 “傻人有傻福。”魏谦伸出手指弹了一下带着香味的纸片,对他的马总的一生做出了中肯的评价。 番外二 魏谦确实是没什么烹饪天赋,比如指望他能变出一桌满汉全席,那肯定是不现实的,但他毕竟不是天生的大爷,做饭这种基本生存技能还是有的,平常吃的家常便饭他基本都会。 此外,魏谦还有个额外的本领,那就是手脚利索。 如果把他塞到某个厨艺大赛,成品的色香味可能在中下等徘徊,但速度上肯定是有绝对优势的。 魏谦有能用最短的时间做一桌菜的本领,并且刀功十分了得,别管是切丝还是切丁,都又快又整齐。他有两个堪称奇迹的成就——至今没切过手,没挨过烫。 然而这天,他晚上在厨房帮忙的时候,居然愣是让烙饼的平底锅边把手给烫掉了一层皮。 可见是精神恍惚到了什么程度。 魏之远拎着他的手腕把他轰出了厨房,皱着眉仔细端详了一下伤口,然后把他的爪子塞进了凉水里。 “疼不疼?”魏之远皱着眉问,感觉挨烫的是自己。 魏谦心不在焉地说:“没事。” 魏之远手上动作轻柔,嘴里却气急败坏地说:“你就是活该,魏谦同志,我看你这是帕金森的先兆,隔着半尺长的木头铲子,你愣是能让锅边给烫坏了,你自己说说,你可多有才。” 魏之远现在对他实在是越来越不客气,明明走出去也是个温文尔雅路线的大好青年,私下里有时候却好像当年的魏董附身一样。 可惜当年的魏董已经进化成了究极体,他不慌不忙地等魏之远数落完,慢条斯理地以仨字结束了战斗。 “碎嘴子。”魏大爷精确地点评。 “你就是个混蛋。”魏之远控诉,顿了顿,又酸溜溜地说,“小宝嫁人是好事,你干嘛这么魂不守舍的?” 魏谦的表情当时就变了:“别提这事!” “面对现实吧,”魏之远不遗余力地戳他伤心事,“明天订婚宴,不得你主持啊?” 魏谦当场甩开他的手,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屋了。 就是这么回事,宋小宝——宋离离小姐,就快要嫁人了,眼下是寒冬腊月,双方商议好了,先订婚,等到春暖花开了,再选个好日子正式办婚礼。 这事说来奇幻,那个男的叫崔旭,是个沉默寡言的工程师,搞航天器研究的,最大的爱好是搜集宋离离小姐的电影,一直暗搓搓地粉着她。谁知道也是缘分,有一天,这么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俩人,正好搭上了同一班飞机,崔工程师鼓足勇气搭讪了自己的偶像,没想到一来二去,这俩人竟然还好上了。 这天晚上,魏谦半宿没睡着,就好像唯恐烙饼受热不均匀似的,在床上一个劲地翻身。 翻到了第一百零八个,魏之远终于忍无可忍地一把抱住他:“你不睡觉了?再动我可就要禽兽不如了。” 魏谦安静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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