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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3页)
不可能,了不起腻了吧?偏他虽喜新厌旧,可对骨子里认定的,倒是万分长情,真正喜欢的衣服鞋子,七八年了,从没舍得扔,不定期还会拿出来整洁保养一下。 乔可南说他这人:「看似无情却多情。」 他知道,他是真心把少年看入眼了。 这个偶尔带些心机,却反而讨人心疼的孩子。 不是爱,他不会爱,爱了也没好事,对少年总归不好,自己这教训还血淋淋搁身上呢。他想,是一种珍惜和喜欢,平平静静,安宁温和,安掬乐觉得这样很好,待少年离了他後,若能找到个长相漂亮个性好、不乱来的,就圆满了。 至於他嘛,不过是少年人生剧场里一枚小小配角,可能五年十年後再度相会,给他跟正牌受闹个危机什麽的,再狗血一点,就是他这配角得了绝症,或遭了车祸──恁娘咧,那些配角都不保险的?这时分明该找保险业务处理理赔,跑去缠前人是怎一回事? 除非前男友拉保险,配角为了捧场,买了一份…… 杜言陌打断安掬乐的胡思乱想。「菊花先生?」 「欸?」 「到点了。」杜言陌指著前方一处标志提醒。 为了防止杜言陌无尽头的跑下去,两人约了一处当回转点,平时都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安掬乐先注意到,没料今日妄想著,不知不觉突破了自我…… 安掬乐喘得厉害,杜言陌一般只有轻喘,独独呼吸快了点,但并不乱。他天生会跑,也善跑,两人身上都有些汗湿,夜风一吹,便凉凉的,很宜人。 安掬乐歇下脑里作乱的狗血芭乐剧,看望过去,只见杜言陌眸眼微眯,享受风吹的样子万分自适,那眼角眉梢,刚毅里又带了青年人的柔和,安掬乐看著,心念一动,忽然很想亲近……於是踮起脚跟,亲了上去。 周旁并无閒杂人等,然而安掬乐这吻很轻,轻得杜言陌忖想自己若没睁眼,肯定要误会是被夜风亲吻…… 他眨了眨眼,看著那人,对方笑笑地,眸底荧亮,如颗漂亮星石,安掬乐嘴边一枚浅淡酒窝,不很明显,却令杜言陌心颤,怦怦直跳。他不常这般笑,杜言陌一度很想见,然而此际竟感觉……疼。 莫名的疼。 他抬手抚上安掬乐的脸,细细触摸他的眼角,那儿很乾燥,并不湿润,安掬乐眯眸,似乎很享受他的触摸──杜言陌思及,即便是自己最为生疏粗鲁那时,这人都在鼓励他。 他一度讨厌与人碰触,现在却迷恋至极,肌肤相贴带来的舒适,全是这个人教会他的。 没有旁人。 安掬乐任他摸著,杜言陌体温比他稍热,他觉得舒服。 他能明白,少年也是喜欢他、珍惜他的。 不是每一件事都要扯到爱与不爱,他不会、亦不能要求少年的人生,因他如何。 那也并非他想要。 安掬乐勾唇,淡淡一笑。「放心吧……」 杜言陌:「?」 安掬乐揉著少年的头,心道:将来不论如何,我绝对、绝对不会去找你。 我要你好好过。 不打扰,是我的温柔。作家的话:从这回开始(总算)进入主剧情线,H还是会有,不那麽频繁及大篇幅。副本为菊花过去,会有怪得杀,各方面意见都欢迎提出、讨论,故事大方向不会改,但细节修缮我是很乐意的。感谢大家~ 22. 利曜颺 安掬乐一年大概会回老家几次。 那算是数月一度的家族聚会,他作为小辈,不去不行。 他老家就在台北,甚至离市区不远,可他宁可多花分钱,一人独居……其中缘由,很简单,整个安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知道他是Gay,不仅如此,还曾为男人搞到自杀过。 当然,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了~~ 为此他跟父亲关系形如水火,互不相让,但最近他的待遇提升了,因为安家最黑的羊终於不只他,而是同样搞基的堂哥安禹铭。 搞基就算了,哪个良家妇男不好找,居然掰弯了丧妻有女的酒吧老板,把叔父气得一口气差点背过去,他堂哥还很无畏地扇风点火:「你就当那女儿是我生的,咱们安家多了个外孙,岂不挺好?」 於是叔父又背过去第二次。 据说还有第三、第四次,安掬乐都不知该赞堂哥强,还是叔父生命力惊人。 堂哥原先抱持不出柜主义,如今一开柜开得彪悍,气势奔腾,据说是看不惯老父一直指摘堂弟性向的不是,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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