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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1/2页)
女性的皇帝神志不清地和她发生了关系,皇帝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之后母亲心满意足地怀着我,等着她“正道”能得以实现,但她等来的不是什么美好的未来,而是难产。 后来据老张说,那时她是有选择的,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她毫不犹豫地选了保我,甚至都还没等到那些“忠臣”发话,她就没了。 直到死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忠国忠君的巾帼英雄,何等可笑,何其悲哀。 她是第一个因为我而死的人。 兴许是天生就带着灾殃,我与一般的孩子不太一样,我过于早慧,无法忘记一切。无论是前天我磕到在哪块石头上,还是午时树叶又掉了几片,又或者是柳思璋跑来戳了我几下,这些琐碎的事情,我一件也忘不掉,我还不会说话,就先学会了记事,所以头疼昏厥成了家常便饭。但那些抚养我的人并不知道我过目不忘的本领,只知道我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不足以继承大统,于是他们将这归结于我母亲的低劣体质,同时也放弃了我。但就算如此,我到底是姓陆,一岁多时,我被交入了宫中。 97 在这个荒唐的宫城里,被皇帝厌弃的人基本是没什么活路的,我亦是如此,我至今都能记得自己爬着去找吃食时的情景,如果被人发现,接下来不但要受罚,还要挨饿。 待到大了一些,我终于从某个小太监那里讨了条活路,这个小太监因家贫被卖入宫中,见我像是曾经的他,心里便可怜我,愿意拿些多余的饭菜救济我,多亏了他,我还算健康地长到了三四岁,渐渐有了点水灵的模样,救助我的人却因为宫中变故,平白丢了性命。 柳思璋,那时候还叫阿柳,他偶尔会跟着他义父进宫,他义父去办正是,他就来找我,阿柳会带来些吃食,什么事也都会帮着我点,但只依靠他,我是活不下去的。 失去食物来源,我就只能去和其他人做交易,谁能想象,一个皇子要靠干杂活来谋生。干活代工都算是好的,毕竟一个四岁的孩子就是再聪明,也干不了重体力活,更多时候,大人们喜欢利用我身为孩子的特质。 那些人会借着我的手杀人。 身为皇子,我的卖点有二,一是早慧,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其实我心智已经如同十一二岁的少年,可以理解他人的意图;二是自由,身为皇家子嗣,若是没有人管我,就意味着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宫中许多地方悄然移动。 所谓的暗杀,实在是很拙劣,一个孩子能做的事并不多,要么在茶水中加药,要么在枕头中插毒针,因为我心思细如发丝,不但能得手,而且从未暴露过。 幼时我并无是非观,要么去死,要么杀人,必须选一个,没人会帮我,我也不相信什么中间选项,要想活着,就得抢命。没人来教导我仁义道德,我也没有余力去想。 后来陆丝出生了,她成了住在宫城中的第二个孩子,待遇却完全不同于我。她有母亲做后盾,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能活得很好。 像陆丝那样,作为母亲的掌上明珠,在宫中过着优渥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只有一身看起来不错的旧棉服算是最贵重的财产,而她拥有那时我想有的一切,她头上一朵珠花甚至能买下来我这条命。 说不嫉妒是假的,我那时甚至恨她,如果没有她,我就不会知道我的生活原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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